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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2024-05-24 | 发布者:华体网登录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4,905,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5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属于石油化学工业行业,基本的产品有丙烯、聚丙烯、MTBE、液化气、异丁烯、无纺布、邻甲酚、2,6-二甲酚等。

  公司坚持走“以化为主,发展特色化工”的产业高质量发展思路,不断加大对化工主业的基础投入,使公司主业基础得到一定效果夯实,主流产品产量、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主业实力稳步增强;在销售上,公司本着“诚信为本、客户为重”的理念,坚持“质量兴业,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真诚为用户更好的提供优质产品。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9年,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全体股东的关心支持下,全体员工上下一心,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效益目标完成较好。公司实现出售的收益17.45亿元,因价格变化导致出售的收益同比下降13.23%;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030万元。

  2、生产任务完成较好。在主体生产装置陪停检修、原料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主流产品MTBE完成产量8.2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5.4%;聚丙烯完成产量2.94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3.1%;油品分公司在完成四座加油站双层罐改造的前提下,销售油品2.35万吨,较预算值超出1324吨;塑料制品分公司完成编织袋产量607万条,较预算指标增加23万条。

  3、安全环保实现“四无”。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开展HSSE专项督查10次,共排查出各类隐患风险102项,完成整改99项。完成危废申报和老装置环评验收,做好员工职业健康防护。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安全环保整体受控,公司全年实现了安全环保“四无”目标。

  4、降本增效成果明显。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银行定期存款,实现年度资金收益1500万元;优化设备物资和原材料采购,较好降低了整体采购成本;通过严格预算执行、装置深挖节能降耗、增加高熔指聚丙烯牌号率产量、严控工程建设项目成本费用和预算外开支,取得了较好效果,各项能耗指标均低于预算值,其中聚丙烯装置的丙烯单耗为历史最优水平。

  5、项目发展稳步推进。烷基化项目完成了立项审批、项目备案、工艺包编制、落实资源和配套设施依托方案、长周期设备选型采购和土地购置等工作,行政许可工作也已进入审核阶段,现慢慢的开始施工图设计和土地平整;针对聚丙烯包装市场升级要求,新建一条重包膜生产线;先后搭建了碳四下游、环氧丙烷下游和树脂合成与改性方面三个研发实验平台,先后对ETB、异戊烯醇、醋酸叔丁酯等项目进行了市场和技术调研。

  6、管理改革继续推进。部门履职转型初见成效,生产经营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坚持“事前算赢”、“从严从紧”的原则,提升了生产经营业绩;绩效改革初见成效,突出效益、管理、技术等骨干价值,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推动生产系统用工改革,构建人力资源规划和新的薪酬激励方案;启动了QHSSE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目前QHSSE体系已进入业务管理制度梳理和完善阶段。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均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财政部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变更后,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2、本公司依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部分的描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0年3月1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8: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赵建航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他8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现场会议地点设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3楼会议室,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妙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考虑到烷基化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284,905,005.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派发现金0.25元(含税),共送股14,245,250股,派发现金红利7,122,625.1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到下一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六、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妙云、陈斌、赵建航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均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批准接受兴长集团劳务服务预计金额280万元和向其关联方销售产品预计金额2950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与第一大股东、第三大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详细的细节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任一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期限不允许超出12个月;授权总经理按照风险控制措施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会议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变更2019年3月22日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决议有效期至2020年3月27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

  1、拟支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审华”)2019年度审计报酬5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中审华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2、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请时间为一年,报酬合计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资格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提议董事会予以续聘;独立董事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说明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总经理班子进行考核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关联董事李燕波、付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总则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方案主要内容为:⑴董事会考核总经理班子以年度利润目标为主,辅以安环、投资、生产、营销、成本、用工、管理等工作目标;⑵总经理班子薪酬由基本薪酬、创效奖励、成长性奖励、负面扣罚、中长期激励等部分所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岗位标准固定发放、创效奖励包括奖励基数与利润浮动(与利润完成情况挂钩)、成长性奖励和负面扣罚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中长期激励待公司成立相应机制后予以实施;⑶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其余部分采取按月预支、年度结算的方式发放,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已发放的绩效工资和中介机构审定后的年度财务报告,提出总经理班子年度绩效工资考核结果,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关联董事李燕波、付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依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和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决定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第五十八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第五十八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第五十八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⑴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代为出席;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的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的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内容参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

  4、审议《2019年度报告正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6、审议《关于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中“一、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第六项“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中“1、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请股东大会分别批准2020年度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预计金额113,910万元、采购动力预计金额4965万元、销售化工产品关联交易合计预计金额78,495万元。

  7、审议《关于支付 2019年度审计报酬和聘请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1、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00--1:30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十楼);联系方式,传真;联系人:秦剑夫 彭文峰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参加互联网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八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做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0年3月16日以微信、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8:30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3楼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先红先生主持,列席了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与会监事认为: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烷基化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诉求,符合公司现状与发展规划、目前与未来盈利规模,重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该预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内部控制的根本原则,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主要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生产经营的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发挥了作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一定要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变更公司会计制度;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向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以下称“长岭股份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以下称“华中化销分公司”)、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炼销公司”)采购原材料、水电汽风,向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石化资产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长岭资产分公司”)采购新鲜水,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以下称“岳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赤壁石油分公司(以下称“赤壁石油分公司”)采购成品油;向长岭股份分公司、岳阳长炼兴长兆瑞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兆瑞公司”)、中国石化巴陵分公司(以下简称“巴陵分公司”)、华中化销分公司销售化工产品,为长岭资产分公司所属云溪长岭加油站提供劳务(业务外包服务),接受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提供的劳务服务。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巴陵分公司、华中化销分公司、炼销公司、岳阳石油分公司、赤壁石油分公司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的关联方,兴长集团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兆瑞公司为兴长集团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19年度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材料115,479.13万元、成品油1,225.50万元、燃料和动力5,443.80万元,销售产品55,758.73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劳务服务27.55万元,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51.37万元。

  预计2020年度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合计金额113,910万元、成品油合计金额1,850万元、燃料和动力合计金额4,965万元,销售产品合计金额78,495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劳务服务合计金额50万元,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合计金额150万元。

  1、2020年度,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比2019年度实际发生额略有降低,根本原因是今年公司部分主体装置临时停工,预计原材料采购量将会降低;销售产品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比2019年度实际发生额上升,根本原因是根据销售计划,预计本年度丙烯的关联销售量同比增加。

  2、报告期,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咸宁赤壁分销部(以下称“赤壁分销部”)改制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赤壁石油分公司,本公司2019年度成品油的关联采购对象由赤壁分销部改为赤壁石油分公司,2020年度上述关联采购对象改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以下称“咸宁石油分公司”)。

  3、上述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可能随业务等的需要、中国石化内部销售体制调整而增加或减少关联方。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年度与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金额。

  1、成品油采购实际金额比预计额4,310万元少3,085万元、71.57%,根本原因是公司依据市场价原则加大了非关联方采购量。

  2、销售商品实际金额比预计额74,662万元少18,903万元、25.32%,根本原因系报告期实际产量比预计产量减少且外销量增加。

  3、接受劳务实际金额比预计额300万元少272万元、90.82%,根本原因是产量比预计减少致使接受相应劳务减少。

  4、提供劳务实际金额比预计额350万元减少299万元、85.32%,根本原因系承包经营的云溪长岭加油站销量减少,利润减少。

  负责人:王妙云;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营业范围为:采购、销售石油化学工业产品及石油化学工业原料(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煤焦沥青生产;液化石油气的销售;公用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机电设施(不含小轿车)、仪表、建筑材料的采购、销售;涂料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石油化学工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服务;道路运输。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3,227万元,净资产42,311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53,077万元,净利润-2,279万元。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下属分公司,为第一大股东股东权利授权行使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409.36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负责人:王妙云;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主营业务: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运,石油化学工业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19,007万元,净资产322,179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4,464,007万元,净利润45,503万元。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7,011.04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负责人:孔全;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主营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化肥的销售;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制毒三类:甲苯、丙酮、橡胶、塑料、合成纤维、其他石油化学工业产品营销售卖、存储等。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173,537万元,净资产49,424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4,603,559万元,净利润21,300万元。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45,931.79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负责人:周文辉;注册地址:岳阳市屈原路;主要经营业务:经销成品油、燃料油、石油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汽车配件、五金、提供餐饮、住宿、汽车修理及服务、便利店经营、卷烟零售、场地租赁。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55,602万元,净资产98,27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247万元,净利润1597万元。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化之下属分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464.58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负责人:王净依;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8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沥青及其他石油化学工业原料、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等。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46,545万元,净资产180,752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8,977,112万元,净利润45,393万元。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化之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12,891.79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负责人:许志勇;注册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59号;主要经营业务:销售汽油、煤油、柴油、石油气(液化的)、天然气等。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95,080万元,净资产-17,3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7,303万元,净利润-5467万元。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化之下属分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760.92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负责人:李大为;注册地址:岳阳市云溪区岳化三区;主营业务:石油化学工业、化纤、化肥及其他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石油化学工业技术探讨研究、开发及信息咨询、成果转让服务;石油化学工业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616,000万元,净资产176,8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695,300万元,净利润7,100万元。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516.80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1、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采购甲醇、蒸汽、压缩风、循环水、软化水,向炼销公司采购液化石油气,向华中化销分公司销售MTBE、丙烯、邻甲酚,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销售丙烯、编织袋,向巴陵分公司销售邻甲酚系根据当月外销市场均价或原料组分的市场行情报价或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制订的协议价。

  2、向岳阳石油分公司和咸宁石油分公司采购成品油,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采购电,向炼销公司采购混合碳四,向长岭资产分公司采购新鲜水、销售液化气,向华中化销分公司采购丙烯、聚丙烯粒料、甲醇等化工原料,向华中化销分公司销售甲醇为市场价。

  3、支付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炼销公司的劳务费,系依据市场价格制订的协议价。

  4、承接长岭资产分公司加油站业务外包服务的承包费系是以完成油品销售任务和利润目标为基准,并根据工作量、劳动强度、业务市场化价格、业务定员定编以及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制订的协议价。

  5、与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炼销公司、华中分公司(不含采购)的结算方式采取月末盘点、结算;除此之外,其他交易均采取及时清结。

  1、本公司与长岭股份分公司属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且长岭股份分公司为公司主体装置生产原料和动力的主要供应方,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的,并将持续进行。

  3、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法定代表人:黄中伟;注册资本人民币:4,314.2万元;注册地址:岳阳市云溪区长岭;经营范围:环烷酸、石油酸、T1602喷气燃料抗磨添加剂、柴油抗磨剂、选矿捕收剂(GE-601、GE-609)的生产及销售,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钢材、机电设备、石油焦、锻后焦、碳素制品、水泥、SBS改性剂、埃洛石、催化剂、工业重油、燃料油、沥青、液化石油气(工业用),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1年09月05日)的销售,化工产品的化验分析,道路运输代理,仓储理货(不含危险爆炸物品),客车运输,普通货运,宾馆、餐饮服务,公路铁路槽车装卸、清洗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停车场服务,称重服务,气瓶、罐车充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劳务派遣(有效期至2022年3月6日),劳务输出的管理及服务(不含境外劳务输出和人才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74,095万元,净资产16,248.70元,主营业务收入131,091万元,净利润782万元。

  公司第三大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55.82万元。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8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伟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注册地址:岳阳市通海路;经营范围:密封材料及密封元件制造、销售,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具、建筑材料的销售。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1,312万元,净资产2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74万元,净利润95万元。

  兴长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992 万元。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950万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王妙云、陈斌、赵建航对上述6项分议案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均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批准接受兴长集团劳务服务预计金额280万元和向其关联方销售产品预计金额29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方忠、谢路国、陈爱文3位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采购原辅材料、成品油、燃料和动力,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和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均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其交易价格分别按照市场价、根据原料组份的市场行情报价或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的协议价,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其结算方式分别为即时清结或月末盘点、清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公司主要生产装置与长岭股份分公司为上下游关系和产业链之延伸,关联交易是必须的;交易的发生,有利于公司生产与销售,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2、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中,提供劳务、接受劳务、采购成品油3项由董事会批准;采购原辅材料、采购燃料和动力、销售商品3项均超过了3,000万元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分别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3、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中,成品油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实际金额分别比预计金额低71.57%、25.32%、90.82%、85.3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根据市场价原则以及生产销售具体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符合效益优先的原则以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4、2020年度接受第三大股东劳务服务预计金额280万元和向其关联方销售液化气预计金额295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但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5、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审议前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任一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授权总经理按照风险控制措施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同时,会议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变更2019年3月22日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议有效期至2020年3月27日止。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为控制风险,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和期限为: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收益率须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结合公司实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依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单个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确定理财金额、期限、选择打理财产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1)尽管打理财产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由财务部依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正真适合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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